关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委托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药具管理中心组织制订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ml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28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
附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