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好发挥中央投资效益。地方政府发挥组织能力强、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等优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具体安排为,中央投资加大对县级医院补助力度,从“十二五”时期平均每个项目补助 1600 万元左右提高到 3600 万元左右。同时,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将其减少的用于县级医院的地方建设资金,统筹用于乡村卫生机构建设。
(四)关于加大农村卫生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力度。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6.7亿元资金,专项支持832个贫困县、166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远程医疗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等服务。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资金,支持在9个省开展家庭医生诊疗能力提升试点工作,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家庭医生诊疗水平。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联通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和县级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目前,全国32个省级平台除联通1.5万个医院外,还联通18万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是继续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夯实设施保障,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城乡医疗服务“枢纽”和县域内医疗服务“龙头”作用,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将县域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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