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终于出新政策了,提升乡村医生待遇!医学教育网小编近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建立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中了解到,国家要求落实待遇职称政策!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展情况,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医务人员薪酬等合理待遇。
提升乡村医生待遇是大势所趋
早在2月2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每5年动态调整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完善村级医疗人才激励,“乡聘村用”当前村医队伍现状是付出的越多回报的越少,一句“劳无所得”形容毫不过分。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强调: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在区域卫生编制总量内统一配备各类卫生人才,强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
村医执业化转变是前提
虽然国家非常重视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但是无证的村医却十分的危险,国家目前允许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部分地区要求到2021年底,每万人配备全科医师2名,村村有1-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优先录用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
另外,乡村医生的能力也在接受各级考核。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该地卫健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表明有“绩效考核不达标、群众评议不合格、三次暗访不在岗”等行为的村医予以清退。
由此可见,国家基层医疗事业的建设更是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更优秀的人才服务基层。是要提升基层整体诊疗能力。为患者多着想,只有迎合患者的需求,未来中专学历的医生才能走得更远。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所以,广大乡村医生们当前应该好好谋划一下未来道路如何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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