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国医疗保障系统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医保发〔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局内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和广大医疗保障工作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最高使命,充分发挥医保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定心丸”作用,第一时间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医疗保障政策,优化疫情期间经办服务,全国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充分激发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国家医疗保障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等30个集体“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关柏芳等90名同志“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医疗保障事业再立新功。
当前,我国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积极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附件:
1.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