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云南普洱考点考生须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开始,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普洱考点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安排
考试类别 | 考试基地 | 考试时间 | 考生所在考点 |
临床类别 | 普洱市人民医院 (健康管理中心) | 6 月 10 日—17 日 | 普洱市、玉溪市 西双版纳州 |
普洱考点国家考试基地承接来自普洱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的临床类别考生实践技能考试。
普洱市辖区报名的非临床类别考生,分布在省内其他国家基地参加考试,详细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请各位考生详见准考证。
二、考生须知
(一)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202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于6月3日全省统一发布,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进入“考生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中推送的信息,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2.注意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尽早了解自己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考生进入基地必须核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及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请考生不要记错时间,忘带证件。在候考室要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认真聆听考试要求,听从现场指挥,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站考试。
未按时到达考场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3.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检测报告的时效性。
4.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异地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核酸检测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考生要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前往考场,考试基地为封闭式考场,车辆不得开进考场。
5.诚信考试。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禁之事,不抱侥幸心理,践行承诺,诚信参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书籍、纸张及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电子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考场,请考生自行存入存取柜,考试期间发现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考生,一律按违纪违规处理并通报所在医疗机构。参与或组织作弊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准备“云南省健康码”及《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0-14天自行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填报“云南省健康码”,同时请考生自行下载《2021年云南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详见附件、或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签字留存,于考试当天出示。
(二)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到达普洱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4号),由指定线路进入考试基地,入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和《健康承诺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允许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试全过程需身着无标识白大衣、医用帽子,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允许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乳胶手套,进入考站考试时使用。
3.考生入场时,严格按照考场路线标识行走,注意人员间距1米以上,防止人员聚集,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严格按照考场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室及考场,不得在校内逗留。
4.特殊情形的考生。遇到特殊情形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向报名考点报告情况,报名考点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普洱考点对接相关事宜,在普洱考点考试工作尚未结束期间,协调安排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如必须参加考试的,须提前14天以上抵达考试考点,按规定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必须参加须持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考试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逐一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此外,考前14天内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对象,应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在考试前出现发热及不适症状人员,应及时主动向考点办进行汇报,并在疾控和医疗专家进行询问、测体温,如考生体温≥37.3℃、咳嗽体温正常但有可疑症状,考生应自我隔离或就地休息,由考点安排医院120专车接送至急诊科发热门诊诊疗;如考生体温正常并排除其他症状,可正常参加考试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考后自我观察或去医院就诊。
5.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附件:2021年云南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健康申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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