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岐黄工程,持续推进岐黄学者和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第五批全国中医(蒙医)优秀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
31.培育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遴选确定自治区青年领军人才,启动自治区第四批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自治区高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库,举办中医专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扩大西医学习中医(蒙医)培训规模,更好地培养中(蒙)西医结合型人才。
32.强化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中医(蒙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中医(蒙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中医馆(蒙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项目任务,保障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配备2名以上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
33.加强中医(蒙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蒙医)临床能力训练和中医(蒙医)思维培养,每个盟市培育至少1个自治区级中医(蒙医)临床教育基地,遴选推荐国家中医(蒙医)临床教学培训中心,完成中医(蒙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34.继续强化医师资格管理,组织完成国家蒙医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编印和2022年命题组卷工作,开展第三批中医(蒙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按照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相关规定,完成中医(蒙医)专长医师培训、注册和传统诊所备案相关工作。完成《自治区中医(蒙医)高中级专业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工作,推动自治区蒙医(蒙护)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考评结合,建立考试题库,完成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通知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2年推进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工作方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