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规范是什么?相信很多考生都想知道,沧州卫健委填写规范如下:
相关填写规范: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填写方式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基本一致,请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的填写方式进行填写。
另外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有区别的几点,请各位考生注意:
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需要填写本人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请务必按照对应证件填写规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为以年份数字开头,24位或27位的数字编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为以助理医师报考类别代码开头,15位的数字编码。
②考生需按照国家要求,以中专学历取得助理资格证,提供满5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大专学历取得助理资格证,提供满2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不能提供符合年限要求“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考生,不得报考。
③如考生在执业考核期内,曾在多家卫生机构执业,则需要根据执业机构数量,提供多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2020年医师现场审核所需表格填写及word版下载
以上关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规范”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