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医师资格 > 证书 > 正文

合肥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由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尚未下发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做好201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的执业注册工作,经研究,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可以凭《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暂时代替《医师资格证书》予以执业注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执业注册对象

通过2013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具备其医师资格信息,申请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的人员。

二、医师执业注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贴有照片);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三、医师执业注册证书核发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如现存有旧版《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证书。如旧版证书使用完后,可暂以《医师执业注册登记表》代替《医师执业证书》,并予以执业注册。待国家卫生计生委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需凭此表换发新证,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登记表》医师执业注册登记表。doc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7.2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4课程

3980

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