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2013年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国家卫生计生委尚未下发新版《医师资格证书》,目前暂时无法核发证书。为保证医疗人员正常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现就在核发证书之前,做好我市医师注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对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人员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拟在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A4纸打印)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
3、《医师资格证书》或13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在聘用证明上方);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资格证或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粘贴于证明反面;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三、在市卫计委注册单位操作流程
1、审核。医疗机构受理申请人符合要求的材料后,予以书面审核。
2、受理的医疗机构验证并注册。审核通过后,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输入申请人的医师注册信息完毕提交,并在医师注册申请表封面记录其医师资格信息编码。
3、由单位统一到市卫计委上交材料并注册。市卫计委当日办理并让受理单位取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各注册单位要对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人员严格审核,尤其对其执业资格及执业范围要严格把关,严禁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不得为不在岗人员申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市卫计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由市卫计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需统一报送本单位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人员信息材料,集中办理注册。2014年市卫计委医师注册工作即将结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请未提交材料单位尽快输入信息并把材料上交市卫计委。
3、由县区卫计局(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人员,具体提交的材料及注册时间段请咨询各县区卫计局医政科。
4、在市卫计委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仅限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注册人员请到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山东医专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