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通知:
特别提示:
1、请各位考生报名时牢记自己网报用户名及密码,方便查分及来年报名时使用,否则将无法查分,且本年度考试未通过,第二年将无法再次报名。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所在辖区的规定报名日期前来审核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审核确认者不予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3、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链接:http://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0-10769.html)
4、考生网上报名须知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相关链接:http://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0-10928.html)
5、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单位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责成专人组织本单位和本辖区考生到现场审核确认,并严把审核关,认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严禁开具虚假《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对开具虚假证明者,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对考生、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网报时间:
2015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审核时间:2015年3月24日—4月10日(4月4、5、6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因到银行交费,16点30以后银行停止收费)
请各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好时间,根据考生所在试用机构的隶属及所在行政区划(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安排附后),按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过期不候。
(2)审核地点:石家庄凯旋门大酒店(天山大街238号)天山大街与珠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3)乘车路线:
新火车站:乘坐71路;老火车站:乘坐32路医学|教育网整理;
北国商城:乘坐51路;谈固汽车站:乘坐572路
以上车次都到以岭药业下车
(4)咨询电话:66175050 66175070(审核确认期间除外)
三、审核时考生需提交资料及装订要求:
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审核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请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存放下列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有原件与复印件统一在左上角装订后放入档案袋中。
1、毕业证原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卫生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复审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之前即9月11日。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此表一式
二份(A4纸打印),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一份交考点留存(无需装订,只需放档案里),二份通知单上必需由本人在空白处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下载,也可在附件2中下载)
注: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7、试用机构不在石家庄的石家庄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同时要由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9、每个考生均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表格式样见附件3),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到每个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执业医师笔试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
(3)执业助理医师笔试考试:2015年9月12日
五、收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28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16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助理医师:140元
附件1: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式样)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式样)
石家庄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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