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医师开个人门诊条件是什么?
回复:有很多医生朋友当了多年医生,有名气、有技术,所以想自己开一家诊所,那么开诊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比较全面的回复,供大家参考。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以“拾遗补缺”为原则。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手册》不同类别诊所的具体要求。
四、有合适的、符合条件的场所。
1、持有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有选址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设医疗机构的证明。
五、有必要的资金。
注册资金到位,应有与其开展医疗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保证。
六、符合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