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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立法考点总结--《法规》

关于药事管理与法规的考点“药物的手性特征对作用的影响”,很多考生可能还不是很了解,为了方便大家查漏补缺,小编为即将参加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总结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请大家查看!

1、法的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性;(5)程序性。

2、法律效力的概念

(1)空间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2)时间效力:指法律在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提示:时间三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废止前法原则;法律条文到达时间的原则。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

提示: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3、法律效力的层次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

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②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法的效力的裁决(家长裁决制)

①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在常委会”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③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品管理立法考点总结--《法规》”的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备考,一举拿下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更多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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