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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8月4日开始

河北省衡水市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8月4日开始: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河北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表、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8月4、5、8日

审核地点:衡水市胜利西路1896号启明小学对面人才中心办公楼3楼东侧(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上报)。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考试结束后,省职称考试处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通过伪造学历或职称证件、工作单位造假、开具虚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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