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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什么

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什么,医学教育网的小编特为您整理撰文如下:

(一)医生的权利与义务

1.医生的权利

(1)医生的诊治权:医生的诊治权是法律所赋予的,也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医生诊治权利的获得,其基本条件是经过正规培训并经过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被认定合格。医生的诊治权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①行使权利的自主性。

②行使权利的权威性。

③行使权利的特殊性。

(2)医生的特殊干涉权:医生在特定情况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特殊干涉权适用范围有:

①对精神病患者、意志丧失和自杀未遂等患者拒绝治疗时,医生可以行使特殊干涉权,强迫治疗或采取措施控制其行为。

②人体试验性治疗时,虽然患者已知情同意,但对一些高度危险的试验,医生必须以特殊干涉权保护患者利益。

③患者要求了解自己疾病的真情,但当了解后不利于诊治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医生有权隐瞒真相。

(3)医生的工作、学习权:为了不断提高医生业务水平,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医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受保护的权利,有接受合理报酬的权利,有获得进修、考察、深造的权利。

(4)医生的参与权:医生有权关心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预防保健、环境保护、精神卫生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和参与实施。医生有权参与国家卫生战略目标、方针、政策的制定,并充分发表意见。

2.医生的义务

(1)为病人尽职尽责,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其痛苦:医生的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和健康的恢复,不能因各种理由推卸为患者诊治的责任。医生有责任以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

(2)医生为病人尽义务应该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自觉地履行职责,把它变成自觉的行为。

(3)医生有解释、说明病情和医疗保密的义务:医生有责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治、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在解释说明时,既要让患者了解有关情况,又要避免对患者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同时,医生还有医疗保密的义务。

(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1.患者的权利

(1)平等的医疗权:人类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享有权也是平等的。

(2)疾病的认知权: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患者对医生的诊治手段(包括人体试验)有权知道其作用、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危险,在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诉讼权与获得赔偿权。

(5)要求保护隐私权:患者对于自己的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

(6)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患者生病、住院而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有权根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预后情况,暂时或长期地免除服兵役、高空或坑道作业以及其他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

2.患者的义务

(1)保持和恢复健康的责任:患者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

(2)积极接受、配合诊治的义务:个人的健康不是单纯的个人私事,而是与他人、社会有密切关系,如传染病、性病、遗传性疾病等,如不积极接受、配合诊治就会给社会带来影响。

(3)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包括遵守探视制度、卫生制度、陪护制度、按时交纳医药费用的规定等。

(4)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为了提高医学科学水平,医务人员需要对一些疑难病、罕见病进行专题研究,以探索诊治的有效办法,需要患者的协作配合。

以上关于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什么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小编的文章可以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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