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2020年哈尔滨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该具备的7个条件,大家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师承指导老师应具备的条件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结合专业和民族医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六)指导老师在黑龙江省区域内医疗机构执业。指导老师执业主机构和多点备案机构应与师承人员的实践机构为同一机构;
(七)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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