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发布,,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吉林省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内容如下:
吉中医药发〔2020〕47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公主岭市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规范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2006年卫生部令第52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生委令第15号)及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中医药管理局要本着实事求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在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电话:李欣欣 0431-88904049
邮箱:zyjyzc@163.com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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