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工作,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草案。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www.nxws.gov.cn/index.do),进入网站首页下的“中医中药”栏,点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nx_zyyj@sina.com.
3.通信地址: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邮编750001.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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