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
关于对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中医医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注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按《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中医医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注册的通知》(晋卫办中函[2014]12号)通知要求,2011年开展补充认定工作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医师资格人员,从2014年9月1日起予以执业注册,这部分认定人员仅在山西省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请相关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办理注册需提交材料如下: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一张2寸红底彩色照片;
5、注册医疗机构聘用证书;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卫生组织机构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联系人:吉兆瑞联系电话:0351-5625155
成茸联系电话:0351-3587014
太原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