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膜透析并发腹膜炎-住院医师培训辅导:
1.诊断标准:下列3 条标准中至少具备2 条。
(1)腹膜炎症状和体征。
(2)腹透液混浊,白细胞>100 个/mm3、中性粒细胞>50%.
(3)经革兰氏染色或培养证明腹透液中有细菌存在。
2.治疗原则:
(1)在未获细菌培养结果之前,应先作革兰氏涂片染色。之后,快速冲洗腹腔,透析液加用抗生素和肝素。
(2)获得细菌培养结果后,改用对细菌敏感的抗生素。
(3)重症腹膜炎患者应配合静脉用药医学|教育网整理。
(4)经上述治疗无效者可拔除腹透管。
3.治愈标准:
(1)全身及局部症状消失。
(2)透析液中白细胞计数<50 个/mm3.
(3)培养无细菌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