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四川省2021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方案”,为方便大家查看,医学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四川省2021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
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要求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函〔2020〕1号)有关要求,制定我省2021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原则
按照“自愿申请、单位同意、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收工作。
二、招收计划
2021年招收计划共10名。对来自88个脱贫县县级疾控机构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
三、招收对象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人员,2018年及以后新入职本科学历毕业生优先招收。
四、培训基地
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培训基地设置要求,已确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首批培训试点基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作为其临床培训基地,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成都市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其协同单位,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五、培训年限
试点期间培训年限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考核不合格者,经培训基地同意,培训时间可顺延,但时间不超过1年。顺延期间培训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六、招收程序
(一)公布信息(2021年5月20日-6月18日)
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2021年招收简章,开通全省招收网站(https://www.sccdc.cn/)。
(二)学员报名(2021年6月21日-7月19日)
申请者登录招收网站查阅招收简章,按照招收简章要求完成报名。
(三)招收录取(2021年7月20日-8月19日)
培训基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收条件,并采取适当方式择优确定拟录取对象。
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培训对象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报到时间不得晚于8月20日。逾期未获准假而不报到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
(四)学籍注册
培训基地于8月20日前汇总入训学员名单,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毕教办)报送《2021年四川省疾控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注册登记表》(见附表1)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注册的,不能取得学籍,不得参加结业考核。省毕教办于8月30日前将学员招收情况向社会公布,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注册备案人员数量作为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七、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补助,其中80%(按目前补助标准,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每人每年2.4万元)由培训基地按月发放给培训对象,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省级财政对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与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补助标准一致,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当年财政拨款确定。培训基地可按绩效工资政策建立教学津补贴项目,将带教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培训基地带教师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和职称晋升的依据之一。培训对象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委托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应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相关社会保障等)。培训对象住宿安排由培训基地和委派单位协商解决。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培训对象发放补助。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将本通知转发至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辖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做好本市(州)报名组织工作。按照2020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疾控系统公共卫生医师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和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中2020-2025年分年度培训计划,将疾控机构送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督促疾控机构落实送培任务。(附表2)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好本单位新录用的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报名、选派工作,落实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各项保障措施。
(三)培训基地要与送培单位加强工作对接,提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做好学员接收、生活学习安排、师资培训、培训资料等相关准备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细则(试行)》规定内容组织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人教处:王玉萍 028-86138490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吴慧媛 028-86138798
省毕教办:吴爽 028-87425989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 滢 028-85587021
附表:1.2021年四川省疾控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注册
登记表
2.各级疾控机构参加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
数及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