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计划招收3700人!四川省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为方便大家查看,医学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公卫医师、专科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
为做好2021年我省国家住院医师、公卫医师、省专科医师、护士和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相关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处:王玉萍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38490
省毕教办:吴爽
联系电话(传真):028-87425989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邮编:610041)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抄送:省毕教办。
四川省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6〕92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发〔2016〕93号)等有关规定,保证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收原则
2021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全国招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考虑医学院校毕业生数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培训需求、基地容量和培训质量等因素,下达2021年度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按培训基地所属纳入各市(州)招收计划。
(二)公开公平
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全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基地招收简章和录取结果,招收简章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待遇发放标准、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程序安排、社会人劳动合同签订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培训基地择优录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12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依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属地市(州)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对象三方须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二、招收计划和送培任务
(一)招收计划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对接拟下达计划情况,2021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计划370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为150人。国家正式下达总计划与拟下达计划若无差异或差异不显著,则不再调整下达计划。
我省招收计划分配原则:全省各紧缺专业招收计划按略大于国家拟下达计划数核定招收计划。其中对2020年度基地清理中因招收少需加强招收的急诊科、临床病理科专业按照第二次报送需求数进行核增;其余紧缺专业在各培训基地第一次报送需求数基础上,结合全省控制数、2020年度该专业招收任务完成率、结业考核通过率、基地督导等因素进行核增。非紧缺专业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为全省控制数,其中非紧缺专业在全省控制数上对各培训基地需求予以同比例缩减,在此基础上,对2020年首次理论结业考核、全年结业考核和专业招收后10名的培训基地予以调减计划,减少的名额分配给2020年首次理论、结业考核和(或)招收前10名的培训基地。
我省招收计划具体分配如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中非紧缺专业2204人,紧缺专业1496人。紧缺专业包括:全科500人(含预留定向全科345人)、儿科253人、儿外科15人、精神科46人、妇产科225人、麻醉科321人、急诊科72人、临床病理科45人、重症医学科19人。
本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分别下达2768人、112人计划(附表1),分别保留932人、38人计划。保留计划中2020年度中国医师协会、省毕教办评估通报整改的10家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待整改完成复评通过后另行下达;定向全科计划另行下达。
(二)送培任务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起,全省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要求“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部署送培任务,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安排,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送培未落实,影响相关人员中级职称晋升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根据2020年11月各市州填报的需求数下达,其中88个脱贫县需求已报送给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附表2)。
3.根据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凡经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招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全科专业,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三、招收对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国卫科教发〔2016〕14号)规定和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工作进程安排,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0年起,原则上所有新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均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19年及之前已取得临床、口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21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21年“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四、招收程序
(一)公布信息
由省毕教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分批次公布招收计划,开通全省招收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基地在各批次招收时间内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站上发布本基地招收计划,并通过医院门户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
(二)学员报名和招收录取
第一批学员招收录取时间:4月12日-7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招收任务前,各培训基地按本次计划及补充下达保留计划名额开展招收。国家计划明确后如有调整,各培训基地按调整后名额(另行公布)开展招收。
第二批(补录)学员招收录取时间:8月15-26日。各培训基地按补录名额(另行公布)开展招收。
学员登录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http://zyyspx.
scyx.org.cn:8088/),最多可填报三个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限报三个培训专业。报考对象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院内调剂。
培训基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采取适当方式择优确定拟录取对象、培训专业及其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接到通知后1周内(补录为3天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根据省毕教办公布的培训基地招收缺额,第一批招收中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第二批(补录)招收。
(三)报到入训和学籍注册
第一批学员及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另行制定招收录取方案)报到入训、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8月1日,但不得早于7月1日入训。
第二批(补录)录取学员报到入训、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对录取后未经培训基地同意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录取的学员需再次确认信息并签订“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培训基地汇总招收学员信息,于各批次学籍注册截止日期前将录取且已报到的学员名单上报省毕教办进行学籍注册。未统一注册不能取得培训学籍,不得参加培训。
(四)学籍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毕教办于9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实际招收学员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的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数据将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五、有关说明
(一)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相应任务纳入对辖区内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分配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等将与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挂钩。
(三)培训基地应按计划组织招收,努力完成招收任务。总招收任务和非紧缺专业不得超计划招收,鼓励在本基地总计划内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力度。紧缺专业招收计划首先保证本专业学员招收,如未完招收计划,可在紧缺专业之间调剂使用,但不得用于非紧缺专业招收。非紧缺专业招收计划首先保证本专业学员招收,如未完成招收计划,可用于紧缺专业招收。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标准不同,二者的培训名额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各培训基地不得超出各专业基地培训容量招收(因定向医学生全科专业招收超过容量的可按规定提前申请扩容),擅自扩大和擅自超容量招收的学员,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将不予支持(所需培训经费由各基地自行解决,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应补助的部分),并视情况调减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计划或暂停招收资格。
(四)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只能报考全科专业,其中即将毕业的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参加全科规培的名额已进行预留,计划另行下达,不纳入培训基地考核。
(五)第一批住培招收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招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缺额补录工作,补录计划优先考虑按计划完成招收任务的培训基地,并其补录完成情况予以绩效加分。
(六)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具备报考临床或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重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收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招收我省“四大片区”学员。
(七)培训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学员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八)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的学员,只能注册全科或助理全科专业。
(九)2021年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学员不占招收计划名额,要占专业基地容量。
(十)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上报工作,专人专职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系统中的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数据将作为中央财政结算资金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十一)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附表:1.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招收计划表(培训基地)
2.2021年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