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荐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候选人的通知》。本通知内容涉及推荐范围、推荐条件、不予推荐情况、推荐程序、有关要求等内容,具体如下: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6〕92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发〔2016〕93号)和《关于开展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3号),保证四川省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决定进一步健全四川省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现开展推荐专家库候选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临床类专家候选人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候选人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批专业基地中分类推荐。
2.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和督导专家库候选人从我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批专业基地中分类推荐。
(二)管理类专家候选人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管理专家库候选人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管职能部门中推荐。
2.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和督导管理专家库候选人从我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管职能部门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临床类专家候选人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职业道德和健康状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具备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权威性。
4.从事住院医师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然活跃在住院医师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第一线。
5.熟悉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
(二)管理类专家候选人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职业道德和健康状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
3.从事住院医师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且目前仍然活跃在住院医师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第一线。
4.熟悉住院医师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了解基地评审和基地督查相关要求和流程。
三、以下情况不予推荐
(一)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推荐程序
培训基地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2)遴选专家库候选人,报省毕教办审批。
五、有关要求
(一)推选专家候选人是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工作的基础,关系到评审、督导工作的质量和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慎重遴选,切实把关。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和督导专家库候选人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和督导专家库候选人可兼任。
(三)申报四川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候选人所在培训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
2.单位或部门《四川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及督导专家库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
3.所有材料须由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妥善做好专家申报材料的备份工作,报送材料一律不退。
4.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毕教办,逾期不予受理。
省毕教办:韩阳、曾莉
联系电话:028-86134105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邮编:610041)
电子邮箱:scxhe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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