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收实施办法(试行)之招收计划,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八条 国家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培训招收匹配机制,综合考虑岗位需求以及培训能力、保障条件、毕业生供给等因素确定年度招收计划,招收名额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和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第九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依据需求和东部地区培训能力,每年将东部地区招收名额的一定比例用于帮助中西部地区培训部分学员。
第十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本辖区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于每年9月向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报下一年度培训招收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发挥医学教育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进医教协同,探索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有机衔接。有条件的培训基地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可试行提前批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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