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加强县域医共体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西医),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加快培养适应县域医共体运行与服务的人才队伍,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结合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培养规划,现就加强县域医共体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医共体定向培养规划
在县域医共体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后,在原有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确定定向培养招生规划,增加培养专业,提高本科比例,到2022年实现医共体招生占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85%以上,保证医共体基层医学人才源头供给。强化定向培养地方责任,健全完善校地共育机制。根据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特点,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教学计划,强化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医共体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精准摸清培养需求,合理确定医共体人才培养规划,人力社保、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同步落实医共体定向培养学生的人员岗位和待遇,加强毕业医学生履约监管。
二、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
发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医共体临床医师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扩大招收规模,提升培训质量,为医共体培养合格的临床基础人才队伍。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专科宽基底和全科专业特长的培训细则,面向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宽基底培训,在胜任本专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通科知识与技术,适应县域内多样化医疗需求;面向基层成员单位在全科规范化培训基础上开展亚专业特长培养,以系统化和实用性的专病培训提高全科医生基层首诊和急诊处理水平,实现全科与专科高效联动和无缝衔接。遵循质量为先原则,探索建立医共体牵头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协同单位推荐遴选机制。
三、提升县域内专病诊治水平
结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力度,实施县域医共体骨干专科医师培养计划。发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专科诊治技术和人才培养优势,针对县域专病诊治需求,个性化定制医共体骨干专科医师培养方案。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积极遴选优秀临床医师参加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纳入临床进修管理,每个医共体牵头单位重点发展专科至少有1人参加培训。鼓励医共体发展符合县域诊治需求和定位的重点学科专科,打造医共体高水平医学人才队伍,实现医共体专病诊治能力跨越式发展。
四、强化医务人员岗位胜任力
主动设计常见多发疾病领域和方向的医共体培训项目,开展常见多发疾病诊治技术、家庭医生团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重点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健康管理、疾病防控、慢性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专科与全科联合、基本与特色结合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培养全科、专科、乡村医生、护理、公共卫生、影像、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不少于2万人次。建设数字化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通过手机微课和网络慕课,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到2022年,逐步实现医共体医务人员信息化培训达到1/3以上。实施医共体疾病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以省市医院优质医疗教学资源培训医共体临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每年培训医共体临床骨干不少于1000人。
五、加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依托省内高校,面向医共体急需紧缺专业方向开展医务人员成人本科学历教育或人才委托培养计划,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学历水平。加大杭州医学院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基层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做好医共体全科、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普遍实施师带徒制度,重点培养紧缺专业和临床骨干。每年为医共体培养全科医生不少于1000人,儿科、妇产、精神、麻醉、急诊、康复、影像等专业人才不少于800人,不断提升县域急需紧缺专业临床技术尤其是基层的适宜技术服务能力。
六、分级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
省卫生健康委针对医共体人才数量与结构、质量与能力、管理与效率等特点提出医共体人才培养标准和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涵盖医院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的总体培训方案,调配市域临床教学资源,协调各医共体人才培养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医共体建设情况,确定至少一家资源充足、管理规范、培训质优的牵头单位作为县域内医共体人员培训基地。医共体要根据县域诊疗服务和人员统筹使用需求,落实各成员单位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培训中心作用,面向成员单位各类人员开展以全科为主兼顾专科的模块化、团队式、实操性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成员单位要发挥比较优势,凝炼专业特长,开展具有专科特色和基层特点的临床实践教学活动,实现医共体人才一体化培养。
七、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培训保障
建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财政、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协同的医共体人才培养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共体医学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落实医共体定向培养、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专病诊治等培训资金。医共体也应配套投入自有资金,统筹使用人员培训费用。鼓励高等院校设立基层所需医学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培养质量。不断优化医共体医学人才培训环境,保障培训期间收入待遇,落实基层医生职称政策,鼓励人员有序流动,宣传先进典型,提升社会认可。科学制定医共体人才岗位胜任能力评价指标,通过飞行检查、现场评估、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人才培养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和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行业通报或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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