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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是如何定义的,研究对象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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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学是如何定义的,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医学教育网编辑将搜集整理的资料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定义

环境卫生学是预防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也已成为环境科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对象

环境卫生学以人类及其周围的环境为研究对象,阐明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人体对环境的作用所产生的反应,即环境与机体间的相互作用。这是环境卫生学的基本任务。对于人类而言,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因素的总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庞大系统。它由多种环境介质(environmental media)和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factors)组成,前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条件,通常以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种物质形态而存在,能够容纳和运载各种环境因素;而后者则通过环境介质的载体作用,或参与环境介质的组成而直接或间接对人体起作用。具体来说,环境介质是指大气,水,土壤(岩石)以及包括人体在内的所有生物体;环境因素则是被介质容纳和转运的成分或介质中各种无机和有机的组成成分。环境介质的三种物质形态(气,液,固)在地球表面环境中通常是不会以完全单一介质形式存在的,例如水中可含有空气和固态悬浮物,大气中含有水分和固态颗粒物,土壤中含有空气和水分。

在一定条件下,环境介质的三种物质形态可以相互转化,其物质组成也可以相互转移。例如水中的酚,氰可挥发到大气中,土壤中的氰化物既可通过渗漏进入地下水,也可通过挥发释放到大气中。环境介质的运动可携带污染物向远方扩散。由此可见,人体暴露接触污染物是通过多种环境介质综合作用的结果。此外,环境介质还具有维持自身稳定状态的特性。虽然长期以来环境曾遭受过无数次自然突变事件如地震,火山爆发等及人类活动的严重干扰,但环境介质的整体结构和基本组成仍能保持相对稳定。这表明环境介质对外来的干扰具有相当的缓冲能力。但当外来的干扰作用超出了环境介质本身固有的缓冲能力时,就会使环境介质的结构,组成甚至功能发生难以恢复的改变。

“环境卫生学是如何定义的,研究对象包括哪些?”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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