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在怀孕期间首次出现的血压升高。其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孕20周后,如果孕妇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并且在至少4小时后的第二次测量中仍然达到这个水平,则可以初步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
2. 如果患者在妊娠前没有高血压病史,在妊娠20周后出现上述血压升高的情况,且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则可确诊为妊娠期高血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孕妇可能在分娩前后或产后才首次发现血压升高。
3. 妊娠期高血压还需与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等疾病相鉴别。例如,如果患者在孕前就有高血压病史,那么她的情况更可能是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而如果除了血压升高外还伴有蛋白尿(24小时尿≥0.3克或随机尿蛋白≥( ))、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伤、血液系统改变等症状,则需要考虑子痫前期-子痫的可能性。
总之,在诊断妊娠期高血压时,医生会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