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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答复: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享受工资倾斜政策

国家卫健委答复: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享受工资倾斜政策,具体的内容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日前,国家卫健委经商教育部、人社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人才待遇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国家卫健委答复提高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人才工资待遇的建议!

国家三次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问题,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国家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2016年、2018年三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得到提高。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事业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并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津贴补贴包括地区性津贴和岗位津贴,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适当补偿。

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问题。从2009年起,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2018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统筹平衡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文件实施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全科医生的待遇水平,促进基层医疗队伍建设。

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享受工资倾斜政策

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全科医生,还可以享受多方面的工资倾斜政策。

一是招聘为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

二是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内工作的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是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卫生防疫津贴、护士还可以享受护龄津贴。上述政策措施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待遇水平。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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