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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为确保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和制剂质量可控性而定。包括异常毒性检查法,降压物质检查法,过敏反应检查法,溶血与凝聚检查法。中药注射剂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提供的检查法进行检查项目的适用性研究。

  检查限值

  检查限值可按以下各项目内容要求进行研究。

  1.异常毒性检查法

  ⑴按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法求得中药注射剂的半数致死量(LD50)和最低致死量(LD5),并了解其毒性反应症状。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或其他注射途径,观察时间为48小时。

  ⑵如中药注射剂静脉注射(或缓慢注射)每只小鼠0.8ml仍未见死亡或毒性反应,可以该剂量作为异常毒性检查限制。

  2.降压物质检查法

  ⑴确定供试品对麻醉猫能否引起血压下降以及降压值与剂量间的相关性。

  ⑵一般根据临床用药剂量估算供试品的剂量限值。

  ⑶如中药注射剂静脉注射2ml/kg剂量未见降压剂量可以作为给药限值。

  ⑷凡有可能产生类组胺样急性降血压杂质的输液剂和静脉注射剂均应设定降压物质检查。

  3.过敏反应检查法

  ⑴观测供试品对豚鼠腹腔注射(或皮下注射)和静脉给药急性毒性反应。

  ⑵根据豚鼠毒性反应剂量和临床反应剂量确定豚鼠致敏剂量和攻击剂量。

  ⑶研究预试验应取至少9只豚鼠,分3组,三次致敏后,在首次致敏日后14日、21日、28日进行攻击以确定攻击最佳反应时间。

  ⑷必要时,预试验采用半成品进行致敏和攻击研究,以确定该注射剂成分和工艺有无致敏的可能性。

  4.溶血与凝聚检查

  按溶血和凝聚检查法观察供试品原液和稀释液有无溶血和凝集反应、如为阳

  性反应,应测定无反应的最小稀释度,以确定规定稀释限值。以上研究确定限值后,至少应进行三批以上供试品进行检查验证。

  异常毒性检查法

  本法系将一定量的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体内或口服给药,在规定的时间内观察小鼠出现的死亡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供试验用的小鼠应健康合格,体重17~20g,在试验前及试验的观察期内,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作过本实验的小鼠不得重复使用。

  供试品溶液的配制除另有规定外,用0.9%氯化钠注射液按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浓度制成供试品溶液。

  检查法除另有规定外,取上述小鼠5只,按各药品项下规定的给药途径,每只小鼠分别给予供试品溶液0.5ml.给药途径分为以下几种。

  静脉注射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尾静脉,应在4~5秒匀速注射完毕,规定缓慢注射的品种可延长至10~30秒。

  腹腔注射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腹腔。

  皮下注射将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腹部或背部两侧皮下。

  口服给药将供试品溶液通过适宜的导管,灌入小鼠胃中。

  结果判断除另有规定外,全部小鼠在给药后48小时内不得有死亡;如有死亡时,应另取体重18~19g的小鼠10只复试,全部小鼠在48小时内不得有死亡。[医学 教育网 搜集整理 ]

  降压物质检查法

  本法系比较组胺对照品(S)与供试品(T)引起麻醉猫血压下降的程度,以判定供试品中所含降压物质的限度是否符合规定。

  组胺对照品溶液的配制精密称取磷酸组胺对照品适量,按组胺计算,加水溶解使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分装于适宜的容器内,4~8℃贮存,如无沉淀析出,可在3个月内使用。

  对照品稀释液的配制临用前,精密量取组胺对照品溶液适量,用0.9%氯化钠注射液配成每1ml中含组胺0.5μg的稀释液。

  供试品溶液的配制按品种项下规定的剂量,配成适当浓度的供试品溶液。试验时,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稀释液的注入体积应相等。

  检查法

  取健康合格、体重2kg以上的猫,雌者无孕,用适宜的麻醉剂(如巴比妥类)麻醉后,固定于保温手术台上,分离气管并插入插管以使呼吸畅通,必要时可行人工呼吸。在一侧颈动脉插入连接测压计的动脉套管,管内充满适宜的抗凝剂溶液,以记录血压,也可用其他适当仪器记录血压。在一侧股静脉内插入静脉插管,供注射药液用。试验中应注意保持动物体温。全部手术完毕后,将测压计调节到与动物血压相当的高度(一般为13.3~16.0kPa),开启动脉夹,待血压稳定后,方可进行药液注射。各次注射速度应相同,每次注射后立即注入一定量的氯化钠注射液,相邻两次注射的间隔时间应一致(3~5分钟),每次注射应在前一次反应恢复稳定以后进行。

  灵敏度测试自静脉依次注入上述对照品稀释液,剂量按动物体重每1kg注射组胺0.05μg、0.1μg及0.15μg,重复2~3次,如0.1μg剂量所致的血压下降值均不小于2.67kPa,同时相应各剂量所致反应的平均值有差别,可认为该动物的灵敏度符合规定。

  供试品测试取对照品稀释液按动物体重每1kg注射组胺0.1μg的剂量(dS),供试品溶液按正文中规定的剂量(dT),照下列次序注射一组4个剂量:dS、dT、dT、dS.然后以第一与第三、第二与第四剂量所致的反应分别比较;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不大于dS所致反应值的一半,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符合规定。否则应按上述次序继续注射一组4个剂量,并按相同方法分别比较两组内各对dS、dT剂量所致的反应值;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不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仍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符合规定;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不符合规定;否则应另取动物复试。如复试的结果仍有dT所致的反应值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不符合规定。

  所用动物经灵敏度检查如仍符合规定,可继续用于降压物质检查。

  过敏反应检查法

  本法系将一定量的供试品溶液注入豚鼠体内,间隔一定时间后静脉注射供试品进行攻击,观察动物出现过敏反应的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是否引起动物全身过敏反应。

  供实验用豚鼠应健康合格,体重250~350g,雌鼠应无孕。在实验前和实验过程中,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做过本实验的豚鼠不得重复使用。

  供试品溶液的配制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配制成供试品溶液。

  检查法除另有规定外,取上述豚鼠6只,隔日每只每次腹腔注射供试品0.5ml,共3次,进行致敏。然后将其均分为2组,每组3只,分别在首次注射后第14日和第21日,由静脉注射供试品1ml进行攻击。每日观察每只动物的行为和体征,首次致敏和攻击前测定和记录每只动物的体重。观察攻击后30分钟内,动物有无竖毛、呼吸困难、抽搐等过敏反应症状。

  结果判定静脉注射供试品后30分钟内,不得出现过敏反应。如有竖毛、喷嚏、干呕、连续咳嗽3声和呼吸困难等现象中的2种或2种以上,或出现抽搐、休克、死亡现象之一者,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本法系将一定量供试品与2%的兔(或羊)红细胞混悬液混合,温育一定时间后,观察其对红细胞状态是否产生影响的一种方法。

  2%细胞混悬液的制备取兔或羊血数毫升(约20ml),放入含玻璃珠的三角瓶中振摇10分钟,或用玻璃棒搅动血液,除去纤维蛋白原,使成脱纤血液。加入0.9%氯化钠溶液约10倍量,摇匀,1000~1500r/min离心15分钟,除去上清液,沉淀的红细胞再用0.9%氯化钠溶液按上述方法洗涤2~3次,至上清液不显红色为止。将所得红细胞用0.9%氯化钠溶液配成2%的混悬液,供试验用。[医学教育网 搜集整理 ]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除另有规定外,临床用于非血管内给药的注射剂,以各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临床使用浓度,用0.9%氯化钠溶液1∶3稀释后作为供试品溶液;用于血管内给药的注射剂以各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临床使用浓度作为供试品溶液。

  检查法取洁净试管75只,进行编号,1~2号管为供试品管,3号管为阴性对照管,74号管为阳性对照管,5号管为供试品对照管。按下表所示依次加入2%红细胞悬液、0.9%氯化钠溶液或蒸馏水,混匀后,立即置37℃±0.5℃的恒温箱中进行温育。3小时后观察溶血和凝聚反应。

试管编号 1、2 3 4 5
%红细胞悬液/ml 2.5 2.5 2.5  
生理盐水/ml 2.2 2.5   4.7
蒸馏水/ml     2.5  
供试品药液/ml 0.3     0.3

  如试验中的溶液呈澄明红色,管底无细胞残留或有少量红细胞残留,表明有溶血发生;如红细胞全部下沉,上清液体无色澄明,或上清液体虽有色澄明,但1号管和5号管比色无显著差异,则表明无溶血发生。

  若溶液中有棕红色或红棕色絮状沉淀,振摇后不分散,表明有红细胞凝聚发生。如有红细胞凝聚的现象,可按下法进一步判定是凝聚还是假凝聚。若凝聚物在试管振荡后又能均匀分散,或将凝聚物放在载玻片上,在盖玻片边缘滴加2滴0.9%氯化钠溶液,置显微镜下观察,凝聚红细胞能被冲散者为假凝聚,若凝聚物不被摇散或在玻片上不被冲散者为凝聚。

  结果判断当阴性对照管无溶血和凝聚发生,阳性对照管有溶血发生时,若供试品管中的溶液在3小时内不发生溶血和凝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供试品管中的溶液在3小时内发生溶血和(或)凝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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