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治疗是什么?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巩固,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血小板明显减少、出血严重者,应避免应用减少血小板数量和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
1.血小板减少急症的处理
适用于:
①血小板<20×109/L;
②出血严重、广泛者;
③疑有或已有颅内出血者;
④近期将实施手术或分娩者,应予紧急处理。
1)血小板成分输注。
2)大剂量丙种球蛋白0.4g/kg,静脉滴注,连续用5天。
3)静注肾上腺皮质激素:地塞米松10~20mg/d或甲泼尼龙800~1000mg/d,连续用3~5天。
4)血浆置换。
2.慢性ITP的处理
1)糖皮质激素:为首选药物,近期有效率约为80%。
作用机制为:
(1)可减少血小板抗体的生成,减轻抗原-抗体反应。
(2)抑制单核-巨噬细胞对结合抗体的血小板的清除作用,使血小板寿命延长。
(3)降低毛细血管脆性,改善出血症状。
(4)刺激骨髓造血及血小板向外周血的释放。
以泼尼松效果较好。每天用量为1mg/(kg·d),一次顿服。待血小板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后逐渐缓慢减量。小剂量(5~10mg/d)维持治疗3~6个月。
少数病人可根据情况选用氢化可的松或甲泼尼龙。若血小板在30×109/L以上而无明显出血者,可暂不予治疗。
2)脾切除:脾切除是治疗本病的有效方法之一。
其机制为:
(1)减少血小板抗体的产生。
(2)去除血小板破坏的主要场所。
脾切除的指征:
①糖皮质激素治疗3~6个月无效者;
②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但发生对激素的依赖性,停药或减量后复发或需较大剂量(10mg/d以上)才能维持者;
③对糖皮质激素应用有禁忌者;
④51Cr核素标记扫描显示血小板破坏主要在脾脏者。
脾切除的禁忌证:
①患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不能耐受者;
②妊娠期(初3个月和末3个月)妇女;
③年龄小于6岁者(学龄前儿童)。
3.免疫抑制剂治疗:一般不做首选治疗。常用药物为长春新碱、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环孢素、霉酚酸酯(MMF,骁悉)、利妥昔单克隆抗体。
其应用指征:
①对糖皮质激素或脾切除治疗效果不佳者;
②不能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脾切除者;
③与糖皮质激素合用以提高疗效及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
4.其他:达那唑
激素——脾切除——免疫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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