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源性休克的诊断标准及治疗措施”的考点,有很多内科主治医师考生都比较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诊断标准
1.收缩压(SBP)≤90mmHg或平均动脉压下降≥30mmHg,或高血压患者较原收缩压下降60mmHg,至少持续30分钟。
2.心排指数(CI)≤2.2L/(min·m2)。
3.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15mmHg。
4.脏器低灌注神态改变、发绀、肢体发冷、尿量减少<0.5ml/(kg·h)。
二、治疗
1.病因及诱因治疗:心脏压塞者即刻行心包穿刺或心包切开术,大面积肺栓塞行溶栓等。
2.血管活性药物和正性肌力药物的应用
(1)收缩血管(升压)药的应用:如多巴胺、间羟胺,对多巴胺不能纠正的低血压,可选用去甲基肾上腺素。
(2)血管扩张剂的应用:可用硝普钠、硝酸酯类与上述升压药合用。
(3)正性肌力药物的应用:建议首选多巴酚丁胺,洋地黄类(急性心肌梗死24小时内不主张使用),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3.非药物治疗
(1)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更适合于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
(2)机械通气治疗:选气管插管和人工机械通气方式,无创性机械通气方式在心源性休克时不宜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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