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也称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组在妊娠期间特有的以高血压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征。其诊断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血压测量: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并且至少在4小时后重复测量仍达到或超过此标准。
2. 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大于等于300mg,或者随机尿蛋白( )以上。需要注意的是,现在临床上对蛋白尿的要求有所放宽,即使没有明显的蛋白尿,如果患者有其他症状如水肿、血小板减少等也可以诊断为子痫前期。
3. 水肿:虽然水腫不再是诊断的必需条件,但若出现突然加重的下肢、手部或面部浮肿,则需引起重视。
4. 其他相关检查:
- 血常规:注意观察血小板计数。
- 肝功能:ALT和AST水平可能升高。
- 肾功能:肌酐水平可能上升。
- 凝血功能:D-二聚体等指标异常。
5. 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高血压,如慢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等。
6.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进一步分为轻度和重度。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诊断为重度:
- 血压≥160/110mmHg。
- 蛋白尿≥5g/24h或随机尿蛋白( )以上。
- 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等神经系统症状。
- 上腹痛、肝区疼痛等症状。
- 血小板减少(<100×10^9/L)。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诊断需要结合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在实际工作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准确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