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也称为抑郁障碍或临床抑郁症,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中都有明确的诊断标准。这里主要依据DSM-5的标准来说明:
1. 在同一两周内几乎每天都有以下症状中的至少五项,并且其中至少一项是(1)或(2),这些症状造成了明显的痛苦,或者在社交、工作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产生了临床显著的功能障碍:
- (1) 持续的悲伤、空虚或绝望的情绪。
- (2) 显著减少的兴趣或乐趣(即快感缺乏)几乎所有的活动。
- 体重明显减轻或增加,或食欲减退或亢进。
- 睡眠障碍:失眠或过度睡眠。
- 心理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由他人观察到的行为变化)。
- 疲劳或能量丧失。
- 感觉自己毫无价值或过分的、不适当的罪恶感。
- 思维能力减退,注意力难以集中,犹豫不定或做决定的能力下降。
- 反复出现死亡的想法(不仅仅是对死亡的恐惧),反复自杀意念,具体计划或自杀未遂。
2. 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物质使用(例如药物、酒精)或其他医疗状况的影响。
3. 该障碍不是由于另一种精神障碍引起的,如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病性障碍等。
4. 没有证据表明患者之前有过躁狂期或轻躁狂期。如果有这样的历史,则应考虑双相I型或II型障碍的诊断。
当医生评估一个人是否患有抑郁症时,除了上述标准外,还会综合考虑个人的生活环境、家族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等因素。如果怀疑自己或他人可能有抑郁症,请及时寻求专业精神科医生的帮助进行确诊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