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和尿蛋白的变化,同时伴有其他器官系统的异常表现。具体诊断标准如下:
1. 血压升高: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2. 尿蛋白增加:24小时尿蛋白≥5g;或者随机尿蛋白 (3 )以上;如果无法进行24小时尿检测,可以采用随机尿蛋白/肌酐比值≥0.3作为替代标准。
3. 伴有以下一项或多项严重表现:
- 子痫发作
- 肝酶升高:血清ALT或AST水平至少两倍于正常上限。
- 血小板减少:<100,000/μL。
- 持续性头痛或其他神经系统异常症状,如视觉障碍、意识模糊等。
-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AFI<5cm)。
- 右上腹或上腹部疼痛。
- 新发的肺水肿或心功能不全。
4. 在没有尿蛋白的情况下,如果患者存在上述3中的两个或更多严重表现,并且这些症状在产后12周内消失,则也可以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孕妇(如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其诊断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临床医生应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