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妇产科学中,确实有一些心脏疾病类型被认为不适合怀孕,因为这些状况可能对母亲和胎儿造成严重风险。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 先天性重度心脏缺陷:如法洛四联症、大动脉转位等未经治疗或治疗后仍有明显残余病灶的情况。
2. 严重的瓣膜性疾病:例如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尤其是需要手术干预的患者。
3. 心肌疾病:包括扩张型心肌病和肥厚型心肌病,特别是那些已经出现心脏功能不全症状的病人。
4. 肺动脉高压:原发性或继发性的重度肺动脉高压,这类患者的妊娠风险极高。
5. 冠状动脉疾病:急性冠脉综合征或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历史的女性。
对于上述提到的心脏病类型,在考虑怀孕前应先咨询心血管专科医生,并进行详细评估。如果确实存在高危因素,则可能需要采取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在严密监测下尝试妊娠。此外,即使是在医生指导下成功怀孕的情况下,整个孕期也需要定期检查心脏状况,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