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龄因素:年龄小于20岁或大于35岁的孕妇,其心脏负担较大,发生心血管并发症的风险相对较高。
2. 心脏病类型和严重程度: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等都是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高危因素。其中,复杂先心病、重度肺动脉高压、艾森曼格综合征、严重的主动脉瓣病变以及扩张型心肌病等,对于孕妇及胎儿的风险尤为显著。
3.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如子痫前期/子痫等情况会加重心脏负担,增加心脏病患者妊娠期间并发症的发生率。
4. 多胎妊娠或巨大儿:多胎妊娠和估计体重超过4000克的单胎妊娠会使母体血容量显著增加,对心脏造成额外压力。
5. 既往有不良孕产史:如曾有过心力衰竭、肺水肿等严重并发症的历史,则再次怀孕时复发的可能性较大。
6. 其他合并症:糖尿病、肥胖、甲状腺功能异常等也可能成为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高危因素。
7. 社会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习惯:营养不良、吸烟饮酒以及缺乏适当的医疗保健服务等,均可能影响孕妇的心脏健康状态。
因此,在临床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来降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