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
1. 妊娠期高血压:这是指在怀孕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 mmHg 和/或 舒张压≥90 mmHg),并且在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结果为阴性,或者即使有轻微的蛋白尿但未达到子痫前期的标准。
2. 子痫前期:指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并伴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目的异常表现:尿蛋白阳性(24小时尿≥300 mg或随机尿蛋白≥ ),肝功能异常、肾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肺水肿、视觉障碍等。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子痫前期又可以分为轻度和重度。
3. 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发生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情况。这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类型,可能威胁到母亲的生命安全。
4.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指孕妇在怀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病史(即在未怀孕时血压就持续高于140/90 mmHg),或是在孕20周之前发现有高血压。这类患者在整个孕期中需要密切监测,因为她们发生子痫前期的风险较高。
以上四类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常见分类,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临床表现和处理原则,在实际诊疗过程中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