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无论是多家知名跨国药企在华“贿赂门”,还是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再次把医德医风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此时,提出拟建执业医师“黑名单”以及建议增加“终身禁医”法条,其意义不言而喻。其实在去年7月,就已传出制定医生“黑名单”的类似消息,公众对此翘首以盼。而对建立医师“黑名单”,公众主要关注三问题:一是“拉黑”的标准是什么,相关标准是否被普遍认可;二是“拉黑”权在医师协会手里,这一权力如何监督;三是“拉黑”之后效果如何,怎样防止问题医师换个“马甲”异地行医。
据报道,受国家卫计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时,医生“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对社会公示。这意味着,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中国医师协会还建议,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的医生,在《执业医师法》中应增加“终身禁医”法条。
要完整回答以上三个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类似于去年末实施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法规制度,医师“黑名单”运作才有望公正、规范、透明,并具权威性。而医师“黑名单”显然也应与“终身禁医”一起入法,以增强“黑名单”的威慑力。
需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建立医师“黑名单”还是“终身禁医”入法,都只是“治疗”医德医风顽疾的“单味药”。尽管这些治理措施会有效果,但仅靠这“单味药”要使医德医风根本性扭转,恐怕期望太高。要意识到,医德医风是个系统性问题,不仅涉及面广,而且问题很复杂很严重,必须要“系统治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比如,跨国药企在华“贿赂门”,尽管很多医师被拉下水,但这不仅是医师的问题,还与跨国药企、医院有很大关系。那么,在建立医师“黑名单”的同时,是否还应该建立药企“贿赂黑名单”、受贿医院“黑名单”呢?值得商榷和考虑。
另外,对那些问题频出的医院,商业贿赂严重的药企,涉及医疗医药事件的相关官员,是否也应该“终身禁医”呢?这个问题同样值得思考。例如,完全可以让问题频出的医院关门、重组,吊销国内行贿药企执照或禁止行贿的跨国药企进入中国市场,对涉及医疗医药事件的官员禁止复出。只有如此,医疗医药领域才有望回归“纯洁”,“看病贵”问题才有望部分缓解。
当然,解决医疗系统的诸种问题最终需要新医改从体制、机制上“动手术”。如加快医药分离的步伐,既不给医生受贿的机会,也不给药企行贿的机会。同时,对医生、医院的监督和管理,也需要新医改发力。要知道,医师“黑名单”尽管有用,但效果有限。事实上,我国房地产等领域早已建立“黑名单”,但还是存在入“黑名单”的房企屡屡中标的“奇迹”。
据悉,拟建立的医师“黑名单”,实现全国联网尚有一定困难,对于异地执业的医生在注册时,当地医疗机构只能登录该医生原执业地点的相关信息系统查看有关情况。这样既不方便异地监管,也不方便公众监督。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实现全国联网并不是难事。至少,应该在中国医师协会或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在官网统一公开医师“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