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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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的处理原则概述

(1)产前处理:确诊过期妊娠,有下列情况之下应立即终止妊娠①宫颈已成熟。②胎儿大于4000g,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③12小时内胎动<10次或 NST无反应型、CST阳性或可疑时。④尿雌激素/肌酐比值<10或下降达50%.⑤羊水过少或羊水有胎粪。⑥并发妊高征。

(2)产时处理:适时应用胎儿监护仪,适时选择剖宫产结束分娩挽救胎儿。医学教育|网搜集剖宫产指征有①引产失败。②产程长、胎儿先露部下降不理想。③产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征象。④头盆不称、巨大儿、臀位伴骨盆轻度狭窄。⑤高龄初产妇。⑥破膜后羊水少、粘稠、粪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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