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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临床表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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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性皮炎临床表现」

接触性皮炎症之临床往往以急性发病为常见,若刺激物必原发性刺激物,一般在接触后,短者几分钟,迟的数小时内即可发病;如果是致敏物于初次接触,须经4日以上的潜伏期,但再次复发者多在24小时内起病。

皮损惯发于接触致病物质的部位,但遇敏感性增高的病人,也可以涉及到远离接触物的其他部位。由于露出部位是最容易同外界物质接触,故该部也是本好发部位。接触性皮炎病情轻重的程度,损害之形态和范围,主要取决于致病物质的性质、浓度、接触方式和时间以及机体之耐受性或敏感性。若轻症患者,仅仅是红斑、丘疹而已;如病性重者,可呈现水疱、中、大小疱、糜烂、渗出,甚至溃疡坏死。但就皮炎总体而言,本病皮疹较单一,缺乏多形性皮损,即其损害多处于同一时期的皮疹。病变处境清晰可辨,肿胀较显著,在组织疏松处,如眼睑、外阴等部位尤甚。

病人自觉患处瘙痒,且常伴有烧灼感。属原发刺激型接触性皮炎,还可呈疼痛。皮炎剧烈的患者,有时还可发生全身症状,如浑身欠适、发热、畏寒等。

接触性皮炎有自限性,原因去除后,大约两周左右可痊愈。本病无复发倾向,若不再接触原致病物则不复发,但如果长期反复接触致病物质时,可演变成为慢性皮炎而使病变处呈苔藓样变。此外,临床上还能偶见多次接触致病物质后而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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