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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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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及处理 :

终止妊娠的指征:

1.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

2.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

3.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

4.子痫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子痫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下述标准至少一条符合者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1、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视力模糊、头痛、头晕;严重者神志不清、昏等。

2、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的症状:包括上腹部不适或右上腹持续性疼痛等。

3、肝细胞损伤的表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血压改变: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血小板减少:<100×109/L.

6、蛋白尿:≥5g/24h,或间隔4小时两次尿蛋白(+++).

7、少尿:24小时尿量<500ml 8、肺水肿。

9、脑血管意外。

10、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乳酸脱氢酶升高。

11、凝血功能障碍。

12、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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