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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市南安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材料

关于“2020年泉州市南安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材料”,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官方原文】福建泉州南安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两张,其中照片贴在第二张上);
2.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中专毕业证书、大专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
4.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电子备案表,需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4月;外省中专考生需提供学校所在地教委专业设置批文及招生花名册);
5.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时间从2019年8月1日-2020年2月4日,其他考生试用期时间从2019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助理考执业的提供执业期考核证明(期间变更注册的需分阶段提供证明)。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须注册到具体医疗机构,如:市医院等;本科考生,老师需于2019年2月前注册在报考单位;大专考生,老师需于2018年8月前注册在报考单位;中专考生需于2015年8月前注册在报考单位;助理考执业期间变更注册记录的需分阶段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书)
8.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考执业人员提供)
9.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考执业人员提供,考生报考单位需与注册单位一致,必须有具体执业地点,如:市医院等;截止2020年8月31日,中专注册满60个月,大专注册满24个月方可报考。即中专2015年8月31日、大专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11.应届毕业生承诺书(2019年3月-8月毕业的需提供,2019年2月以前毕业的不需提供,2019年9月以后毕业的不予报考);
12.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的考生需提交加试承诺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核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报考单位公章(在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名的需加盖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作为试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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