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具体官方要求整理如下:
【官方原文】广西北海市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由单位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01年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省外中专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录取名单、毕业生名册等学籍证明材料。
(4)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考生,除提供原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以成人学历报考口腔执业医师的考生,除提供成人学历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考取口腔执业助理时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书原件须交由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携带至广西考区审核,考区审核结束后将原件交由各单位统一领回发放给考生本人。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样表详见附件2,考生可进入个人报名系统下载)。
(1)须提供所在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2)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函授、成人学历、自考等不在内(详见附件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两次《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第一次为现场审核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报名当前时间(如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第二次为医学综合笔试缴费时提交,证明内的“试用期起止时间”截止为考试时间(如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如不按时提交,将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报考医学综合考试处理。
(3)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还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含相片页、学历页、备注页。《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含照片页、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页、变更项目页及定期考核页。
(2)执业地点须与现工作单位一致。如在执业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部队现役考生
部队现役考生还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6个月的小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与上传至报名系统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用正楷字体写名字,用相片袋装好,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排放。证件提供为复印件的,须单位校验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所有的原件经考点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退回(毕业证需考区审核后统一退回)。
(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的填写说明
1.证明由试用或执业机构出具,须试用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3.2019年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截止2020年8月31日时需满1年并考核合格。其他考生试用期考核至现场审核时需满1年且考核合格,如期间试用机构或执业机构有变动的,需回上一试用或执业机构出具相应试用期的考核合格证明。
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中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5年(2015年8月31日前注册);大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2年(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