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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加强卫生健康和医学科普教育、提高全面健康素养的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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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卫生健康和医学科普教育、提高全面健康素养的建议

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卫生健康和医学科普教育、提高全面健康素养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强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2019年,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作为行动的基本路径,专门设置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并通过15个专项行动细化个人和家庭的责任和内容。作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委积极推动建设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的机制;研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始终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工作重点,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规范科普信息的生成和传播。同时,我委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医药卫生领域广告监管工作,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依职责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开发高质量的医学科普产品。

我委十分注重发挥医疗卫生领域专家作为健康科普主力军的作用。一是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目前已启动国家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出版、遴选、推介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向社会发布权威科普信息。经各相关单位推荐、组织遴选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后,发布健康科普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共1065人,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名义印发《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利用主流媒体平台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通过讲座、直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传播通俗易懂的医学知识。二是持续开发制作高质量的健康科普作品。我委长期指导直属单位在疾控防治、免疫规划、营养与健康等领域编写科普信息指南,参与科学健身、合理用药、科学就医等健康中国行动主题核心信息编写和材料开发工作,针对贫困地区居民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处方、健康科普材料开发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活动。2019年,我委联合科技部和中国科协共同举办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比赛中参赛选手通过生动有趣的演讲或富有创意的舞台剧,把专业的健康知识和医学知识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表现,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传播健康知识。同时,我委每年组织艾滋病日、结核病日、无烟日、献血日、家庭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现场或网上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核心信息和材料,邀请社会知名人士、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传播相关健康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多次邀请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对疫情期间如何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科普宣传,我委官网和“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防控知识”“你问我答”等专栏,介绍疫情期间传染病防控相关内容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受到群众欢迎。

教育部在疫情期间利多渠道的线上教学向学生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及时调整、妥善安排在线教育教学,实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指导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做好网上教学,将公共卫生与健康教育、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融入在线教学。联合湖南卫视制作播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宣传防疫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护意识。会同中宣部印发《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复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部署全国中小学在春季学期开学后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推进抗疫精神进课堂。

国家药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形成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联动发布推送科普信息的立体化宣传态势。2019年至今,政府网站共发布药品相关科普信息505条,政务微信“中国药闻”和政务微博“中国药品监管”、头条号、人民号等政务新媒体共推送科普文章1607条,阅读量达3534万人次。其中,发布新冠肺炎相关科普信息共计1230条,对稳定公众情绪、提升全民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活动推出了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公益性的《中国家庭用药手册》(疫苗和免疫接种),编纂印制多本关于疫苗接种的普法、科普宣传读物,为家庭用药尤其是儿童接种疫苗提供指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视频播放软件等多种渠道围绕儿童用药开展宣传,共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教活动915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77.14万份,通过媒体传播覆盖公众逾2.66亿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

国家广电总局一贯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平台,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及时报道党和政府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及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宣传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与经验。二是支持相关题材节目和纪录片制作播出。如《养生堂》《我是大医生》《生命缘》等电视栏目,《人间世》等纪录片,对传播医学科普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医疗健康养生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确保向广大人民提供可靠医疗养生知识,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的就医理念和生命观。

(二)关于倡导院校、科研和医疗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公共卫生和医学科普教育宣传活动。

根据2020年6月正式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医疗卫生、教育、体育、宣传等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应当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医疗卫生人员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健康知识的公众宣传。健康知识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作为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专门设立“健康促进”章节,为规范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我委正在研究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我委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中国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重大卫生主题宣传日活动等健康促进品牌活动,发挥各级各类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教育部2008年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7年印发《普通高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健康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实施途径和保障机制等要求。将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和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公共卫生知识纳入其中。我委配合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实现健康教育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推动人民群众“健康生活少生病”。近年来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2019年达到19.17%,比2018年提升2.11个百分点。

(三)关于建议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和医学领域的宣传内容。

我委高度重视健康科普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国家级健康科普平台建设,制定《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技术指南》,指南包括健康科普信息的定义、生成的原则与流程、传播原则与要求和效果评价等4个部分。在该文件基础上,我委制定《关于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健康教育信息供给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开发了《健康科普信息生成与传播技术手册(媒体版)》,规范健康科普信息的生成与传播,鼓励健康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健康科普工作,提升健康教育信息服务供给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同时,我委大力开展医疗广告管理工作,一是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严格依法审查医疗广告内容;对于日常医疗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线索,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二是继续对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按照《广告法》规定进行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医药广告监管工作,一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医药广告监管,《广告法》明确规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充实细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准则,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指导,严把广告审查关。推进《“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办法》贯彻实施,不断优化广告审查服务,指导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广告审查关。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流程,提升广告审查服务便利化水平。2020年上半年,各地广告审查机关共审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6044件。三是强化医药广告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医药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不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医药广告案件5368件,罚没金额11183.1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广告监管执法、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有关文件或通告(公告),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进卫生健康和医学科普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一)继续开发科普产品,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持续发挥专家库、资源库的积极作用,开发整理收集高质量的健康科普作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引导鼓励优秀医疗健康类文艺作品创作,助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进一步规范我国健康科普工作,减少不良健康科普信息传播。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二)继续开展公共卫生和医学科普教育宣传活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依托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等品牌活动,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和医学科普教育宣传。继续正面引导公众客观认知我国药品安全现状,理性认识与参与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并持续开展儿童安全用药等宣传工作,将药品安全宣传引向深入、广泛和长效。

(三)继续加强健康科普和医疗医药广告等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普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规范,对于科学性强、传播效果好的健康信息予以推广。进一步规范健康科普工作,减少不良健康科普信息传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对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广告监测监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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