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18〕16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湛江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行动方案(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电子邮箱:zyk3130069 163.com.
二、信函请寄至: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1号湛江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524043(邮编:510043)。
附件:湛江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行动方案(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行动方案(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的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等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着力创新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中医药综合改革新模式和新路径,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中医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创新成果。市级三甲中医医院建成区域高水平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100%通过二甲评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建成标准化中医综合服务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100%设置中医科;创建一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两大管理体制。
1.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设立市中医药管理局,在各县(市)建立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保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经费。
2.组建中医医疗集团。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由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牵头在市区与区属中医医院联合组建市中医医疗集团,在县(市)通过专科联盟等形式与各县(市)中医医院组建医联体;遴选一批效果好、用量大的院内中药制剂在医联体范围内调剂使用,支持中药处方流转。
(二)推行中医药医保价格政策三大变革。
3.医保政策“五个突破”。争取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城市,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与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为辅的多元复合付费方式。一是在支付病种上实现突破。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建立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实施与西医同病不同诊疗方法同价支付标准。二是在支付项目上实现突破。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病种中医门诊治疗纳入门诊慢病特病范围或打包定价,由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报销。三是在报销比例上实现突破。中医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科室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年终清算时对医疗机构增加报销部分的费用予以补偿。四是在药品支付上实现突破。鼓励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按乙类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在乙类药品基础上提高5%(即个人先行支付减少5%)。五是在商保参与上实现突破。探索在大病保险的基础上,遴选中医治未病、慢性病诊疗、康复治疗中的中医诊疗自费项目提供中医保险保障,试点推出治未病、中医诊疗、护理服务、慢性病康复一体化综合保险服务项目。
4.医保结算“五个倾斜”。一是在医院类别划分方面,中医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同级同待遇。二是在基金预付方面,对中医医院按上年度结算医保金额的100%比例按月预付。三是在年末考核机制方面,中医医院重复住院率控制指标由20%放宽至30%,次均费用增长率控制指标由5%提高至10%.四是在年底基金结算方面,合理合规的超支部分在当年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优先予以补偿。五是在确定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方面,鼓励中医类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签约开展普通门诊服务,支持民营中医医院、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进行协议管理;鼓励开办中医诊所的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签约人数24元/人/年标准支付。
5.价格调节“五项改革”。一是实行中医诊查收费调节机制改革,合理提升中医诊查费标准。二是实施中医诊疗项目价格调整机制改革,每年对中医特色诊疗技术项目价格进行调整。三是实施中医优势病种定价机制改革,探索主诊断相同、纯中医治疗达到西医同等治疗效果的病种,实行中西医不同技术、相同的收费标准。四是实行中医服务项目扩充机制改革,将符合条件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定价范围。五是实行中医诊疗技术定价机制改革,对针灸等中医诊疗技术按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分级定价。
(三)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六个行动计划。
6.推进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行动计划。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打造区域中医医疗高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建设一批与国家战略发展相匹配的中医药学科和科研平台。一方面,计划投入10亿元搬迁改造市第一中医医院、升级扩建市第二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000张。另一方面,通过培育名医、发掘名药、打造名科、建设名院“四名工程”,建设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0个;建设湛江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国家级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建高地与强基层同推进,计划投入10亿元升级建设5个县(市)中医医院,新增床位1500张。
7.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拓展行动计划。在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实行中医联合查房会诊制;推行临床疾病中西医结合、进一步优化的循证医学诊治方案;推广中西医结合护理、康复的技术规范;中医学科纳入综合医院多学科团队协作;扶持发展一批在重大疾病领域的中西医协同建设项目,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诊疗及急救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8.推进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行动计划。完善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中医医疗、中药饮片、中医护理三个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并优化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制定统一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质量管理标准。
9.推进中医药临床核心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把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老年病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康复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治疗室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
10.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智慧共享行动计划。支持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远程诊疗中心,推动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中医远程诊疗。依托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中医药信息平台,并100%覆盖市县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建设智慧中医院及智慧中药房,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中医适宜技术视频网络推广平台和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平台。
11.推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扶优做强行动计划。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
(四)实施中医药协调发展八项重点工程。
12.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治未病循证研究,构建“治未病”健康干预体系,在各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治未病”指导室。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乡镇),对家庭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采用中医药手段对居民进行连续性全程健康管理。
13.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扩量提质工程。依托广东医科大学作为主阵地,打造“博士后+硕博+本科+高职”的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立交桥”。争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局支持,在广东医科大学建立中医药健康学院,申报设立中医学专业、申报中医学硕士学位和药学博士学位授予点;把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二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广东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筹设湛江卫生中医药职业学院。大力推行中医药人才“县招县管镇用”模式。通过中医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县镇一体化等管理模式,打通中医药人才上下流动通道,完善中医药人才使用与培养机制,市、县财政对本级下沉人员予以不少于100元/天补助。
14.实施名中医传承创新工程。大力引进中医学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和省名中医以及中医药青年领军人才,争取开设“院士工作室”,建设国家、省、市名中医和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中药传统炮制技术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每年“师带徒”培养3至5名中医药骨干人才,整理传承名医学术思想,发掘、传承民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中医诊疗技术及方药。创建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培训班。
15.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将中医药文化融入湛江红土文化和蓝色海洋文化,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推动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建设湛江中医学校、南国热带花园、金沙湾观海长廊、渔港公园、银帆公园、遂溪县孔圣山中医药国学旅游区等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在全市中小学每年举办2—3期的中医药文化讲座;市级媒体设立固定中医药文化宣教栏目。
16.实施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工程。发挥广东医科大学海洋医药研究院和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医药实验室、广东省湛江南药试验基地等科研学术平台优势,引进优质中医药企业落户湛江,建设坡头区中医药“产学研”综合示范基地。采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地+农户”的“产学研”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种植、研制质优、疗效好的地道南药品种和海洋药物,建立地道药材的质量标准,加强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上市前“攻关工作”。
17.实施南药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在遂溪县建立穿心莲和广藿香、在麻章区建立山银花、在吴川市建立化橘红、在徐闻县建立高良姜、廉江市建立中药材生态育种等五个GAP认证“南药生态产业园区”,实施南药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建设湛江奋勇高新区、东海岛、湛江垦区等药材生产集聚区,完善配套服务,形成南药种植、研究、加工、销售、配送“一条龙”产业链。
18.实施中医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以遂溪县为试点,以建设中医医养结合为特色的遂溪县中医医院、湛江卫生中医药职业学院、玥珑湖中医康复颐养社区、孔圣山中医药国学旅游区、穿心莲和广藿香等南药种植基地、药品加工流通基地等项目为抓手,打造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医、养、药、学、文”多元化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19.实施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加大对本地中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全市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高端化、智能化建设。支持研发海洋中药创新药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药物和中药新剂型,加快推动中药注射剂、中药软胶囊、中药颗粒等中药制剂发展,培育一批治疗常见病、重大疾病的现代中药创新品种和复方制剂。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3至5月)。出台具体行动方案,制定相关配套督查跟踪工作机制。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定期组织创建专家组开展督促指导和工作推进会,找准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工作举措。
(三)全面评估阶段(2022年1月至6月)。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完善工作措施。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12月)。全面总结试验区示范市建设主要做法和经验,分析差距和不足,明确下一阶段任务目标,形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涵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二)强化财政投入。将中医药投入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在卫生健康投入中优先安排中医药发展资金。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展和巩固全社会支持中医、信赖中医、使用中医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文化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执行既定目标任务,重点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完善解决方案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增强方案的硬约束,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