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19〕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分级诊疗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心房颤动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195
邮箱:yzygjzyc@nhfpc.gov.cn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邴媛媛
电话:010-59957760
传真:010-59957684
邮箱:yzsylglc@satcm.gov.cn
附件:
1.心房颤动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
2.心房颤动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