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送达回执》的相关内容,医学教育网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相关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5
送达回执
行政机关:
受送达人:
送达文件名称: 文号: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收件人签名: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文件,代收人不愿意在送达文书上签名/盖章,送达人员将送达文书留置在 。
见证人签名:
邮寄送达:送达文书已用挂号信发出,挂号信回证日期为年月日,
回证号码为 。
备注(或挂号信回证粘贴处)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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