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大附院、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鉴于目前上级未下拨空白的《医师资格证书》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卫生局窗口在6月6日前完成全市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打印。
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6月1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表格背面,并加盖单位章,再正反复印一份。
2、在《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正面相应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3、填写《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考试级别及类别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中的界定。时间写2013年12月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大附院、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办理材料交接过程中,做好事先电话沟通工作。
5、市卫生局窗口6月20日到省卫生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并在6月底前完成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6、取得医师资格人员凭有效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至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附件1:2013年本市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2:《医师(士)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联 系 人:沈洁吴可
联系电话:5900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