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8-02-26 14:5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代管、设在单位:
《2018年南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经2月13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要点,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促改革、聚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全面推进健康南宁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全力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上作出新成绩,让全市人民有更多健康获得感,以更加健康的姿态,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一、坚持服务大健康,扎实推进健康南宁建设
(一)着力抓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落实。加快实现“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转变,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优化卫生健康服务,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大会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认真谋划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办公室、规信科、疾控科、市爱卫办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积极支持医疗卫生融入健康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南宁市推进医养结合实施工作方案》,持续巩固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成果,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议事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落实将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人群,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加强医院、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转诊机制。支持发展社会办医,支持创建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医养结合领域,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家庭发展科、体改科、中医科分别牵头,医政医管科、基层科、基建科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西医协同。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保护与利用中药资源,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南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推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医科牵头,人事科、基层科、科教科等参与落实)
(四)深入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以防控登革热等媒介相关疾病的传播流行为重点,清除四害孳生地,建立第三方消杀效果评估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疾病的传播流行。深入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做好农村水与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社区、学校、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打造一批健康示范单元,力争国家卫生城市实现“三连冠”目标。(市爱卫办、疾控科、宣传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坚持着力建机制,全面推进深化医改工作
(五)完善政府办医责任机制。成立市医管办并实质性运作,不断完善政府办医和监管机制,逐步构建高效、统一、协调的政府办医体制,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巩固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医管办牵头,体改科、医政医管科、财务科、妇幼科、中医科等参与落实)
(六)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出台南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制定公立医院章程,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机制,推动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提高医院经营管理水平,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新机制。(市医管办牵头,体改科、医政医管科、妇幼科、中医科、财务科、人事科、规信科等参与落实)
(七)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出台南宁市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持续增长,协调有关部门对纵向合作的紧密型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方式,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积极推动医联体完善内部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制度,畅通转诊通道。年底力争建成1个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整体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切实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深化签约服务内涵,健全服务规范,加快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内容及收付费标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下沉基层牵头或参加签约团队。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慢性病患者的签约服务。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转诊信息系统,深化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精准转诊服务,促进从基层到大医院的有序、有效转诊。(体改科、医政医管科、基层科、市医管办分别牵头,妇幼科、中医科、规信科等参与落实)
(八)积极协调健全医保体系。积极协调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全面落实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国家确定的100个病种及其临床路径,鼓励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增加病种和临床路径;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继续抓好跨省就医异地结算工作。发挥责任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体改科、财务科、医政医管科、基层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九)积极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市、县两级监测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继续推进药品分类采购,不断完善以市为单位或以医联体形式联合带量采购,开展新一轮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医政医管科牵头,体改科、基层科、妇幼科、中医科等参与落实)
三、坚持防控相结合,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十)切实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充分发挥三级网络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构建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继续做好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及精神卫生管理工作,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登革热和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继续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抓好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与营养卫生工作,完成食品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疾控科、基层科、艾滋病防控科、艾滋病救治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点、硬件设施、信息化、人员队伍等建设,全力抓好基层医疗急救体系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急救医疗西乡塘、凤岭及五象三个分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培训演练,继续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市民紧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提升城市医疗服务品质。(应急办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二)加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努力增加产科、儿科服务供给。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继续推进“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做实孕产保障、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出生缺陷防控、重症救治等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健全市、县救治中心网络、区域转运机制、危急重症应对机制和诊疗预案,提高救治能力。(妇幼科牵头,基层科、医政医管科、应急办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四、坚持精准施策,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十三)全面提升健康扶贫水平。认真落实广西和南宁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扶贫工作的通知》,深入落实“三个一批”行动措施,加大9种大病和白内障的贫困患者集中救治力度,认真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财政补助兜底等政策,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有效减轻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负担。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信息调查核实,及时更新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系统。降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比例,完成年度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扎实做好承接茂名市对口帮扶项目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市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机构工作。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安排并加快推进贫困县、乡两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机关党委、基层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规信科、财务科、妇幼科、中医科等参与落实)
五、坚持抓基层基础,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十四)加强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自治区《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南宁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项目实施,指导各城区建设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持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江南区、良庆区、兴宁区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套建设,积极推进新建小区基本同步配套卫生服务机构,突出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新、改扩建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为6家社区服务中心购置设备任务。加快推进市儿童医院自治区60周年献礼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市第九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等一批重大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力争相思湖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上林县人民医院内儿科综合楼等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开工。继续做好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断提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基层科、基建科分别牵头,规信科、妇幼科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五)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抓好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年度全科医生培训任务,继续落实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认真落实本土化人才培养计划,做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专科生的培养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扩大儿科、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产科、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病理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规模。加强中医药特色技术及骨干人才培养,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人事薪酬制度及多渠道补偿政策,努力搭建基层卫生人才“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平台。(人事科牵头,基层科、科教科、医政医管科、疾控科、妇幼科、中医科、综合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六)加强医学科研教育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人才小高地建设,继续抓好第三周期医学重点学科培育,鼓励支持各单位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鼓励支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院士工作站、名医工作室,加速推动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发展。支持各级中医类、传染病类、精神卫生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建设。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全科(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全科培训基地学科设置,不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支持市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抓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市卫生学校提档升级,完善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培训基地,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提供平台。加强卫生健康实用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培育推广,推动临床研究的成果转化。(科教科牵头,人事科、基层科、医政医管科、疾控科、妇幼科、中医科等科室参与落实)
六、坚持抓质量安全,不断丰富提升服务内涵
(十七)持续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工作。认真总结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经验和便民利民措施,将其固化为现代医院管理内容。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制度建设,努力在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急诊急救服务、提供连续医疗服务、推进实现急慢分治、建设智慧医院、实现就医信息互联互通、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创新医疗服务。开展大型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巡查整改,做好医院等级评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改善医院环境,优化就医流程,建立良好就医秩序,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采血网点布局,切实保障临床血液供应。进一步完善临床用血管理机制,加强临床用血的数据分析,制订血液紧张时期的临床用血应对方案,保证用血安全。推进临床用血信息化建设,提高血液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确保生物安全。(医政医管科牵头,基层科、妇幼科、中医科、规信科、综合监督科等参与落实)
(十八)加快智慧健康工程建设。全面巩固第一期智慧健康惠民项目成果,加快第二期智慧健康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建立市级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区域影像及心电诊断中心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市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影像及心电诊断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市级病理远程诊断中心平台,实现市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供远程病理诊断服务。建立远程胎监诊断会诊系统,构建市级胎监诊断会诊平台,为孕妇提供实时远程胎心监测、诊断及指导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的理念,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升级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诊间结算、床边结算、预约检查、移动支付等智慧医疗项目的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加快推进远程会诊、分级诊疗及慢病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影像、心电、病理等会诊平台的应用,提升基层诊断水平。(规信科牵头,医政医管科、基层科、妇幼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七、坚持不懈惠民生,全力推进计生转型发展
(十九)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鼓励引导公民按政策生育。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职能、理念融合,加强业务整合培训和指导,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融合发展。以争创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抓手,促进基层转变观念,建立健全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强化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提升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县、乡两级计生协会组织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作用,不断创新服务计生家庭及育龄群众新机制。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个性化、精准化水平。(基层科、妇幼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切实抓好计生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巩固“创建全国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成果,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推动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兑现和落实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等服务。继续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信息共享。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继续培育社会融合典型示范项目。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和安宁疗护等试点示范工作。(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一)继续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力度,确保年度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以内。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宣传和“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和舆论氛围。(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八、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
(二十二)做好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整合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基层监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饮用水、职业与放射卫生、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联合督办、联合培训、联合办案、联合约谈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力度,做好“放接管”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宣传和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综合监督科、法制科分别牵头,各有关科室参与落实)
九、坚持抓安全保稳定,统筹推动事业协调发展
(二十三)统筹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平安创建和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单位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援外医疗队、干部保健和老干部工作,不断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落实)
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十四)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内容。加强理论武装,抓好思想舆论引导和学习转化。坚持讲好卫生计生故事,发出南宁卫计好声音,宣传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最新进展、最新政策和最新成就,宣传各种便民、利民和惠民举措,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挖掘培育宣传正面典型,开展首个中国医师节以及护士节的庆祝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氛围。增强阵地意识、引领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新媒体宣传,完善舆情应对机制。深化健康促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大力推进医院文化建设,打造医院文化品牌,做到用“爱心”增强凝聚力,用“教育”增强原动力,用“制度”强化约束力,用“典范”发挥影响力,用“改革”强化创造力,用“激励”增添竞争力,用“文化活动”激发向心力。(宣传科、机关党委分别牵头,各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五)加强系统和行业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突出政治功能,开展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以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基层党建保障,统筹推进机关和行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和党建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水平。(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问责利器。建立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纪实手册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深化常态巡查专项抽查节日督查制度,形成一体化基层巡察新格局。持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促进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参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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