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徐柏荣主任:产前诊断(筛查)的相关政策与管理

2016-11-30 10:47来源:医学教育网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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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的徐柏荣主任讲述了“产前诊断(筛查)的相关政策与管理”的相关内容。徐主任围绕本次讲座主题主要讲述了以下8方面内容:1、产前诊断(筛查)工作进展;2、产前诊断(筛查)的政策依据:包括国家和本省的主要政策依据;3、产前诊断(筛查)的组织管理:(1)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产前诊断(筛查)工作,(2)需建立完善的产前诊断(筛查)网络,(3)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4、产前诊断机构和人员资格管理:从事产前诊断的机构和人员须依法取得资质,依法准入、依法执业,审批机构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人员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5、产前筛查机构和人员管理:产前筛查机构需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筛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6、产前诊断(筛查)的质量管理:按照《江苏省产前诊断(筛查)质量控制标准》等进行;7、产前诊断的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管理、信息上报和病理追踪观察制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定期上报和反馈;8、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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