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发放补助、增加编制、参加养老保险是近期大家关注的热点,随时关注基础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关于乡村医生的利好政策越来越多,但是在看待这些的通知,我们也要关注一些其他的要求!
国家卫健委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37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落实“乡聘村用”政策,支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早参保、多缴费、多积累,提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保障养老待遇。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但是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荐乡村医生执业化建设,部分地区对村医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1、清退考核不合格的医生
目前多地已逐步建立、完善起相关考核、退出机制。
如安徽出台《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不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和连续三年公卫考核排名最后且低于75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将被清理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序列。
山东济宁两年组织一次乡村医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医风医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
青海省贵德县卫计委开展2018年乡村医生培训,县卫计委副局长发话:凡没有开展签约服务、老百姓不满意的、不在岗的乡村医生,将被清理辞退。
2、竞聘上岗,不进则退
现在基层医生竞聘上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在2011年,黑龙江就发布《黑龙江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村医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村卫生室。
同年,安徽芜湖全县村医一律实行竞聘上岗,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以镇为单位按照村医岗位设置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岗人员。
不进则退,在工作中安于现状,那结果就是被淘汰、被人取代。
3、观念落后,不善经营
比如仍旧认为治疗大于预防,对于健康宣传、公卫等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体现价值的工作不认可;坚持中医无用论;诊所经营模式单一,鄙夷那些花里胡哨的促销方式;没有经营特色,大多都是针对低技术层面的疾病治疗,容易被模仿。
新医疗形势下,更需要我们开阔眼界,及时更新观念,根据市场的变化来不断调整诊所经营的发展方向,墨守成规终究被淘汰。乡村“赤脚医生”向基层医疗“正规军”转化是大势所趋,根据各个地区近年来相继出台的政策,医师资格证书成为转正入编,解决村医养老问题的优先条件;并且根据2019年各地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过情况,未来对学历要求将愈发严格,很多地区中专学历很可能今后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综上考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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